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福建高院举办首期涉台案件调解员培训班

福建高院举办首期涉台案件调解员培训班

福建高院举办首期涉台案件调解员培训班

5月21日至23日,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期涉台案件调解员培训班在福州举行,共有70多名涉台案件调解员参加了培训。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与涉台案件调解员进行了座谈交流,一起畅谈司法民主、司法公信、法治梦、中国梦,勉励他们从共同增进两岸民众福祉来增强责任感,从共同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来增强使命感,从共同实现中国梦法治梦来增强荣誉感,在大力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工作中担当更大作为,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,为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
马新岚指出,和平发展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追求,两岸共享其利、同受其惠。依法保障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,需要涉台案件调解员贡献更大力量,致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致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致力保护民众合法权益,依法保障社会安定、经济发展、民生改善,让两岸同胞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。闽台具有地缘近、血缘亲、文缘深、商缘广、法缘久的“五缘”独特优势,八成以上台湾同胞的祖籍地在福建,依法有效化解涉台矛盾纠纷,需要涉台案件调解员发挥更大优势。要积极发挥好熟悉政策法律“咨询员”、释法说理取信“讲解员”、善于调解和解“调解员”、沟通社情民意“联络员”、法制宣传引导“宣传员”的优势,促进同胞心灵相通,最大限度地实现定分止争、以和为贵。

马新岚强调,积极回应新形势新发展,需要涉台案件调解员作出更大努力。当前,涉台司法工作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,做好涉台案件调解工作,需要广大涉台案件调解员把握大局、提高素养、坚守公正、熟悉业务、弘扬正气,准确把握形势发展新变化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要求、两岸民众新期待,不断提升把握社情民意、善于联系民众、会做调解工作、妥善衡平利益、促进服判息诉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,共护社会公平正义,同塑司法公信权威。

涉台审判是福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司法品牌。近年来,福建法院涉台司法工作注重先行先试和机制创新,持续推进案件审判专业化、司法互助规范化、司法交流常态化。福建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独立建制的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,积极指导各地法院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、多元调解、台胞有序参与司法、诉讼便利、纠纷预防化解和涉台司法事务省际间合作等机制,连续成功举办五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。全省法院设立涉台审判庭、涉台法庭和邀请台胞担任特邀调解员等全国法院首创之举,受到了两岸民众的欢迎和好评。与此同时,全省法院积极加强与台办、台联、台商协会等的衔接互动,先后聘任139名熟悉两岸政策法律、了解风俗民情、资历深、威望高的两岸人士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,协同化解各类涉台纠纷案件3700多件。为更好发挥涉台案件调解员的作用,福建高院还专门制定下发了《涉台案件调解员工作规则(试行)》,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、行为规范等。

座谈会上,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蔡圣等10名台胞调解员结合自身实际谈体会、说感悟、提建议。他们纷纷表示,举办这样的培训班十分必要和及时,是推动涉台司法理念创新、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,对台胞调解员提升业务能力、培育法律素养和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。